市場監管總局發布新型非法添加物檢驗方法
發布于 2025/03/12閱讀(10)來源 ltrlw
摘要
市場監管總局發布《食品中伐地那非丙氧基羥乙基替代物的執法檢驗方法》通知,該檢驗方法詳細規定了多種食品及保健食品中該替代物的液相色譜-串聯質譜測定方法及液相色譜-串聯高分辨質譜確證方法。
內容
近日,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正式印發《食品中伐地那非丙氧基羥乙基替代物的執法檢驗方法》,針對食品及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的新型伐地那非衍生物,建立專項檢測技術標準,為全國市場監管系統打擊此類違法行為提供科學依據。
此前,市場監管總局在督辦“北京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經營有毒有害食品案”中發現,違法分子為逃避傳統檢測手段,將伐地那非(一種處方藥)進行化學結構修飾,生成“伐地那非丙氧基羥乙基替代物”等新型衍生物,并非法添加至食品中。此類成分未經安全性評估,可能引發頭痛、低血壓、心血管風險等嚴重健康問題。
為滿足案件定性和行刑銜接工作需要,總局組織檢驗檢測機構制作了執法檢驗方法,并組織專家進行了認定。新發布的檢驗方法采用液相色譜-串聯質譜測定法及高分辨質譜確證法,可精準識別飲料、糖果、餅干、酒類等普通食品,以及片劑、膠囊等保健食品中的伐地那非衍生物殘留。對于蜂蜜、口服液、顆粒劑等其他類食品,經方法驗證后亦可參照檢測。
根據技術原理,樣品經甲醇超聲提取并過濾后,通過外標法定量分析,確保檢測結果的科學性和權威性。市場監管總局明確,檢驗檢測機構可以采用該檢驗方法對涉案食品進行檢驗,檢驗結果可以作為案件定性裁量和定罪量刑的參考。
這一方法的制定,不僅為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辦理此類案件提供了科學依據,也為打擊食品中添加非法物質的行為提供了有力的技術支撐。
值得注意的是,伐地那非及其衍生物均被《食品安全法》明確列為“非法添加物”,其濫用不僅違反藥品與食品分類管理原則,還可能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。消費者應通過正規醫療渠道獲取處方藥物,切勿輕信宣稱“速效”“無副作用”的食品或保健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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